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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行為對他人是有價值的,這就是對受助者、受益人的價值, 慈善就是對他人的價值,是一種利他價值。 做慈善對行善者來說也是有價值的。 當一個人用自己的款物幫助別人的時候,他可能是不求回報的, 不要求受助者承諾什麼,好像完全是利他的,不是利己的。 但他在行善的過程中獲得了某種滿足感,精神上得到了某種快樂, 感受到自己對他人的價值,這就是一種回報,這種回報是福報,是德報, 因而高於某種物質的回報。 做善事的人給予別人以快樂,自己也是快樂的, 是幸福的,這種精神價值具有超越性,是行善者人生價值的提升。